求助 法律问题 了解法律的朋友帮帮我

2025-03-01 06:19: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如果确实要赔偿:
  (1)你妹妹只是实习老师、不是正式老师,对于工作中出现的不是重大失误行为,不负赔偿责任。所以:你妹妹完全有权利拒绝承担50%的赔偿责任。
  (2)这与你妹妹实习有没有工资、400元实习工资是否够赔偿没有关系:如果确实应当赔偿,即使你妹妹的工资不足赔偿,用其他财产也应当赔偿;如果按法律规定不应赔偿,你妹妹即使拿的是几千元工资、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也不赔偿。

  2、如果园长让你妹妹自己拿钱赔偿:可以不理。如果扣你妹妹的工资赔偿: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要工资。起诉想赢,需要你妹找出证据证明自己只是实习老师、证明自己在这事件中没有过错。
  如果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起诉也赢不了,还要再花上一笔诉讼费。

  3、你妹妹当天送校车、没有在班上的证据应当是很好找:校车的司机、当天送的小朋友、送其他小朋友到家时其家长肯定都见过你妹妹,取得录音或是书面证据应是不难。

  4、“这样的事情走法律程序的话,都需要什么准备,并且需要什么依据,还有诉讼费,和诉讼周期大约是多少”:
  (1)程序:准备起诉状、证据、身份证,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通知参加庭审。
  (2)主要是要有你妹只是实习老师、没有过错的证据。
  (3)诉讼费:标的额不超过一万元的,诉讼费是50元。
  (4)周期:简易程序3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

  5、“另外这事情是否要向教育局或什么地方反映呢? 什么地方管理幼儿园的经营权呢?”:
  (1)找教育局也不会管的。
  (2)就是教育局管。

  6、能不能听听我的建议?
  (1)如果你妹妹以后不准备在这园里工作、如果园里能在出具实习意见时不把这事写入:你妹妹可以和园长、那个有责任的生活老师去协商一下,在你妹妹可承受的范围内适当赔偿、换个较好的实习意见就算了。因为取证有一定难度、你妹妹还要上学,而且不管是投诉还是到法院起诉,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处理完的,少则一二个月、多则半年一年的,拖不起,而且你妹妹的实习还会耽误、实习结论书还不好办。
  (2)如果你妹妹以后可能在此地工作、或是妥协不能换来实习结论的好结果:就尽全力去找证据,找到证据后找那个生活老师和园长协商、一分不赔,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事关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就不顾一切也要争。

回答2:

你写的问题只是基本事实经过,但背后还有很多关键东西没有明示,比如说如果不理会园方会做何动作,接着会给你妹带来什么影响及后果等.
就单纯从法律上来讲,你妹是不用负孩子(孩子父母)民事责任的,最多就是园方用别的借口起诉你妹(家长让园方赔偿后,园方再向法院起诉你妹,但这种可能性不大,毕竟也就是小几千块钱的事情,走法律程序实际上来讲是不很现实),如果园方没有什么地方能卡你妹的话,直接不理就行.
如果有,那就恕我直言,你妹妹就很被动了.
1\实习单位的一些意见对实习者还是有影响的
2\走程序取证是很重要的一环(人证:为了以后的工作学习谁会站出来为你妹说话;物证:园方能让你妹取到有损于自己的证据吗?)
3\走程序最关键的东西是开庭时法官是否采信哪方的(在社会上人家能办个园可见也不是没有点道道)
4\更别把希望寄托给律师(原因我就不多说了,问下有社会阅历的人就知道)
如果真的那么麻烦了,那事情总得要有个结果,损失尽可能的降低些.最好是找到几个当事人一起磋商一下,尽量让他们能调整一下赔偿比例.不过他们就是看你妹快离开才想让她承担更多责任,园方与那些当事人一边倒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所以关键还是看园方给的意见能影响你妹前途有多大!具体方案也就要因地制宜了.最后送你一句最实用的话:做任何事情都得想清楚一个问题,这样做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回答3:

我对法律不是太懂,下面只是一些个人的想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首先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幼儿园应该归区教委、妇联、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这些部门管。
本案中幼儿园与家长之间应该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家长委托幼儿园照顾孩子,如果幼儿园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那么给与家长必要的赔偿是应该的。但是首先要确认一点,孩子得了气管炎与没适当的增添义务及及时的吃药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那么该赔偿责任显然是不能成立的,这样不论是幼儿园还是老师都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假设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孩子得了气管炎是因为幼儿园老师的疏忽或过失所致,那么本案中首先承担赔偿责任的应该是幼儿园,因为与家长建立委托合同关系的是幼儿园,而不是幼儿园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在幼儿园向家长进行赔偿后可以向负有主要赔偿责任人追偿,再次你需要证明你妹妹是否是主要责任人,这点很重要。如果你妹妹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事件的发生是因不可预见的是由引起,那么应该也是可以免责的。
以上仅供参考哈!~

回答4:

按照法律来说,实习的老师不负任何责任,因为不是正式老师吗,院长让你出钱又没有任何法律的有效依据,他的话是个屁不用理睬。学校出的问题一般由学校校长负责,校长怎么负责这是学校里面的事情,学校里面的事情一般由学校里的有牵扯的正式成员负责,实习老师根本不算正式的,所以从法律角度不负任何责任。你妹妹是实习的,也没有对学校造成直接的事故。就凭这一点,他不能把你妹杂样。至于帮小朋友拖了衣服,学校又没规定老师不能拖小孩子的衣服。所以你妹从法律上没任何责任。这个问题要校长完全负责。
你去花钱找个律师,一般都是500元,花了这500元,律师就有义务给你解答问题以及帮你打赢官司,不用怕,你妹没任何责任。

回答5:

这事不难办
你妹妹没和那家幼儿园签任何合同吧,那就好,你妹妹应该就没有责任的。我们先不说如果要走法律程序的话,这个事情也很容易举证,就说没签合同这点,幼儿园就该承担全部责任,之后幼儿园可以向你妹妹追偿,那是你妹妹和幼儿园之间的事了。
你可以这样办:试着跟那家家长沟通,把事情经过陈诉一下,告诉他,这个责任在幼儿园,而且孩子交给幼儿园,出了问题,幼儿园肯定要负首要责任,法人要但责,然后才是具体人的责任,就是直接责任。尽量找那天的校车司机和小朋友们作证。毕竟,你的义务责任都已尽到。
最好别走法律程序,很麻烦,不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