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财物则是诈骗;否则属于民事纠纷(借贷合同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如果是前者,则要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如果是后者则可以向当事人请求权利主张,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诈骗罪与民事借贷纠纷的主要区别:两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行为人意图使用非法手段对他人所有的财物行使事实上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权,从而侵犯他人对某一特定财物所有权的正常行使。非法占有目的可以从客观上把握和判断,针对具体案件,不能仅以行为人口头上是否表示“要还”为依据,而应该根据借款人与贷借人的相互关系、借贷原因及用途、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和态度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整体判断。
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即使以“借”的形式(如打借条、收条等)作掩护,属于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致使所借款物一时无力偿还,属于借贷纠纷。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给工地的价格比你给他的价格还要便宜,那就事就反常了,如果他没有合理的理解和解释,现在又以各种理由不给你结帐,那就存在以欺骗的手段骗取你钱财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为宜。
如果你找不到这类证据,或报案公安不立案,建议及时起诉,并争取保全其财产。
至于你说的是否合格的问题,得看双方提供的其他证据来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