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房屋被出卖,不属于“特殊情况”,《合同法》第229条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新房东应当按你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继续,无权自己收回经营。
2、“新房东只赔5000要我们搬,我有权利要求赔偿我的本钱吗?”
(1)如果你还想继续经营:可以不同意搬出、要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至到期,法律依据就是《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
(2)如果你也不想再做了: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的损失,包括剩余合同期限的转让费退回、你的装修费用可以让房东补偿,至于货物成本,因为货物还在你手里你还可以运走,不能算做损失。
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门面合同未到期,房东卖房,现新房东要收回门面。依法律规定,你可选择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新房东应当按你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继续,无权自己收回经营。
可以起诉啊。合同没到期。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