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持《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 居委会或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二:女方户籍所在地、村 居委会或工作单位计生干部对所持证件进行审核后,在,第一胎《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其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当事人持第一胎《生育服务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村 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当事人持第一胎《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生育服务证即可生效。
资料绝对准确是从计生部门发的手册上抄的
是在女方办,我刚办完。
在哪里办的结婚证就在那里的计生委办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