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年二月一登记。登记前给予女方四万元聘礼。后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女方答应退还

2025-02-26 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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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登记结婚后,双方未实际共同生活,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并要求对方返还聘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