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没去民政局办证,算离婚吗?有分居协议之类的吗

2025-04-05 0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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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首先明确一个事实,你们并没有离婚,目前还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必须要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审核后,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此时才算是真正的离婚了。

   二、你们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是有效,但还没有正式生效。

       当然经过了民政部门的审核后,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中就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内容就生效了。

  三、分居协议。这只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部就如何共同生活达成协议。

       分居的事实,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婚姻法规定分居二年以上的,可视为感情破裂。

  建议: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扶养达成协议的,应该夫妻双方一起到民政部门履行相关的手续,领取离婚证。完成这一手续后,男女双方才算是正式解除夫妻关系了。

回答2:

只签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去民政局备案并登记离婚的话,还不能算离婚了,你们之间仍旧是夫妻关系。至于分居协议,没有此类规定,也较难界定。除非双方都认可处于分居状态,否则不可能有效。

回答3:

结婚、离婚必须要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你们之间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你们之间仍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回答4:

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不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行为是不生效的。

回答5:

不去民政局是不起法律效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