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交通银行12000被起诉会判刑吗

2025-02-24 15:08: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是否判刑,构成刑事犯罪,要看信用卡欠款的时间和本金金额;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12000元属于此类别情况)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且属于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类别。在公安机关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一般银行对这类案件采取的手段通常是先上报人民银行,将你列入黑名单,并进入现在的个人征信系统。然后进入民事诉讼,进行索赔,通过判决或调解实现追讨。如你无正当理由不应诉,才会通过公安局进入刑事侦察。如果你的欠款是12000元,加上逾期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滞纳金,你最后被起诉的金额将不仅仅是12000元,如果经过三次以上催还仍不归还,将被认定为主观故意,将必然会面临起诉,甚至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罪名。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银行的钱。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你虚构了偿还能力。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你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并且数额较大。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超过三个月,或三次以上的催还)。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而关于数额较大,目前还是延用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回答3:

当然,建议你尽快把钱还上

回答4:

那看银行会不会起诉你啊

回答5:

信用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