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务员买卖私有土地未遂犯法吗

2025-04-30 0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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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土地不存在私有,《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土地要么归国家所有,要么归集体所有,不会存在私有土地。

  2. 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买卖土地是违法的,只有使用权才可以依法转让。

  3. 第七章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这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处罚。

  4. 因为买卖未遂,没有产生违法所得,所以不会出现没收所得的情况,但当事人是公务员,有关单位会依据《公务员管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进行处分。

  5.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