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地址在哪里呢?

有没有人知道呢?
2025-04-25 15: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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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地址:

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具体如下:

1.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口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

2.户籍或工作地在三亚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三亚市教育局。

3.户籍或工作地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南省教育厅。

4.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口、三亚、洋浦以外其他市县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市县教育局;其中,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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