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建村于三官庙之西,故名庙儿头村,解放后简称庙头村。传说苗姓先来居住,后迁走,之后陈、于、王、石、胡姓等相继迁来定居。庙头村位于海阳市南部,地处东经121°12′,北纬36°42′。东与窑上村,南与黄家村,西与臧家村,北与成家村相连。距市政府驻地10公里。原隶属凤城镇,2001年底划归旅游度假区。全村辖区总面积约1.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80公顷,地势平坦,适宜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大豆、高梁、花生、蔬菜、苹果等。 2002年,全村300户,953人,有陈、于、王、石、胡、阎、李、姜、迟、骆、刘、孙、高、赵等14姓,均为汉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是王姓。 1954年,农村经济总收入9.2万元。197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7.6万元。2002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311万元,第一、二、三产业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为60.5%、36.9%、2.6%,人均纯收入28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