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入户,村里让写一份证明,证明新生儿入户后不享受村里的任何待遇<分地,拆迁>,这合法合法?

2025-04-08 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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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生儿落户、入户问题》
天津武清区新生儿出生随母亲落户问题,管辖派出所户籍科要求孩子落户需要村里开具一个接收证明,才能给孩子办理正常的落户。当前遇到的问题是:村里说想开接收证明,就必须先签一份证明:此证明的内容是此新生儿今后自愿放弃以后村内的任何待遇(如:拆迁补偿等),请问村大队要求签的这个不享受村里今后的任何待遇、自愿放弃村内任何待遇的证明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具体依据哪个法律条文?如果此放弃村民待遇的证明合法,那又是依据国家法律的哪条法律条文?
感谢热心人的回复!如果有专业律师能给指点万分感谢!

回答2: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