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以下场所禁止吸烟。
第十条 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
(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同时废止。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约定文保单位、体育场及部分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室外场所禁止吸烟。
扩展资料:
2015年1月,北京市第十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手册首次明确规定,代表吸烟要在楼外区域,室内禁止吸烟。
2015年10月19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项目)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北京联合发布《中国无烟政策——效果评估及政策建议》,这一规定受到广大群众包括吸烟者的热烈欢迎。
2018年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孙承业提交《关于取消铁路普通列车吸烟区,列车全面禁烟》的提案,呼吁在普通旅客列车上施行全面禁烟。
2019年1月4日,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发布公告,提醒中国公民注意遵守当地最新禁烟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站-北京市通过控烟条例
百度百科-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百度百科-禁烟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1)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一、哪些地方不可以吸烟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2)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1.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
2.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3.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4.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网上有媒体将其形象地总结为:凡是“带顶、带盖”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都不允许吸烟。这意味着,办公楼吸烟室、机场吸烟室将取消,咖啡厅、餐馆、网吧、酒店客房、公共卫生间等也将禁止吸烟。
二、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的责任
1.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
3.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4.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工作,制作并留存相关记录;
5.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可以利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监控吸烟行为,加强对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
三、违反处罚规定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四条(3) 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1.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乱扔烟头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市容环境管理的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四、市民投诉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解读(4),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的,可以行使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市民再发现有个人或公共场所部门有吸烟行为,可以打电话12320投诉,也可以直接拍照,发到“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上。对于多次被举报的场所,相关部门可到现场通过调取录像等手段取证,如果发现确有吸烟者,将会依据控烟条例,对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进行处罚。
引用资料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解读.
北京公共场所都不准吸烟,如餐厅,火车站,汽车站,医院银行等,还有很多地方,看见有禁烟标志的就不用去吸烟。
公众场合都不允许吸烟,事业有一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