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十个月,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五个月的,剩余服刑时间还有五个月,会从看守所移送到监狱执行。如果在交付执行时,剩余刑期为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因为他在判决前已经关押了6亇月20天,剩余10天,回派出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