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为什么属于价外税呢?

2024-12-03 0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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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为例。

根据税法的规定:

1.增值税为价外税,应交税款 = 销售额 * 税率,销售取得的价款 = 销售额 + 税款。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销售额”其实是销售取得的价款(即含税价款),并非上述公式中的销售额(即不含税价款)。销售者税后销售收入即为销售额。

2.消费税为价内税,应交税款 = 销售额 * 税率。这里,销售额为扣除上述增值税税款后的销售额。销售者税后销售收入为销售额减去税款后的余额。

3.营业税为价内税,应交税款 = 营业额 * 税率。这里,营业额即为日常所说的营业额。经营者税后营业收入为营业额减去税款后的余额。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增值税(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 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销项大于进项为例,应交税金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
1.增值税不影响企业的收入、成本,不需纳税人承担税负,体现了价外税的特点。
2.企业作为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销售方支付了增值税(例中的进项税额);作为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购货方收取了全额增值税(例中的销项税额)。两者相抵,企业实际支付(注意:不是负担)了收付增值税之间的差额,即补足未税的税款。由于全额增值税是向购货方收取的,也就是购货方承担了全额增值税。如果购货方为消费者时,其不可能再向其他人转售,全额增值税即由其最终承担了。

2.消费税

销售时(不考虑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
消费税计入企业损益,需纳税人承担税负(不考虑税负转嫁问题),体现了价内税的特点。

3.营业税

确认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
营业税计入企业损益,需纳税人承担税负(不考虑税负转嫁问题),体现了价内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