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是不是必须得在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庭起诉

2025-03-13 08:59:0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不是户口所在地要居住一年以上
另外根据案件不同,业有其他有管辖权法院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