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表示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是关于子女归谁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三是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共同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承担。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也可以约定一方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如果没有共同财产,但在协议中约定一方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即便没有特别注明为补偿款,也不会引起大的歧义,该协议依然是一个有效的协议。
没太看明白。双方有离婚协议,如果一方不按协议履行。可以经法院诉讼主张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
离婚协议中不是有约定给十万吗 怎么会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