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一种最简单、最明显、最重要的获得好感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地记住他人的姓名,这会使他人感觉自己对于别人是多么的重要。
那是在一八九八年,发生在纽约洛克雷村的一桩悲剧。那里有个小孩去世,出葬的那天,村里的人都准备去送殡。汇阿雷也是送殡行列中的一个,他去马棚里拉出一匹马来,那时正值寒冬,地上积了一层厚厚的雪。那匹马关在马棚里已经好多天了,它来到外面,高兴非凡,身体打转玩着,两条马腿腾空跃起,汇阿雷一不小心,给马活活踢死了。所以洛克雷村就在那一个星期里,举行了两桩葬礼。
汇阿雷去世,留给他妻子和三个孩子的,仅是几百元的保险金。由于家庭的原因,他的大儿子吉姆在10岁时就辍学,到一家砖厂做了童工。年幼的他每天要做的工作是将沙子倒进砖模,然后再将砖搬到太阳底下晒干,吉姆一干就是好几年,这之间从来没有进过学校学习知识。但是,他却有一种吸引人好感的能力,那就是一种记住他人姓名的才能。这使他后来成为了全国委员会主席、美国邮政局局长。虽然他受到的教育不多,但是有四家学院争先授予他荣誉称号。
吉姆起初转行为一家石膏公司作产品推销,他的惊人的能力也是从那时学会的。一开始方法很简单,每结识一名客户,他都认真记下他的全名,家庭成员以及他的职业和信仰。再到第二次见面时,哪怕相隔一年之久,他都会很清晰地说出那人的姓名及职业,然后很熟悉的和他谈谈家常。
再后来,吉姆有幸为罗斯福工作,那时罗斯福正在为竞选总统紧张得忙碌着。作为秘书的吉姆每天都要写上百封信件给全国各地的人们。然后跳上列车,在19天内乘坐各种交通工具,经历20多个州,行程1.2万里,他每到一个城镇,都跟认识的人吃早餐或午餐。跟他们进行一番亲切的交谈,随后又奔赴下一个城镇。他一回到华盛顿,就马上把每一个和他谈过话的名单整理出来,给他们分别发送私人信函。他总是在信的开头写上“亲爱的本”或“尊敬的路易”,结尾总是签上“你的吉姆。”
一次,我访问吉姆,问他成功的秘决是什么?起初,他说是工作的卖力。我则说是他能够喊出一万个人的名字。
“不,你错了。”他说:“我可以叫出五万个人的名字。”
我想,正是他的这种能力,才使他成功帮助罗斯福入住白宫。
记住姓名的能力,在事业上、交际上和政治上是同样重要的。
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公务繁忙,但既便如此,仍能够清楚地喊出每个人的名字,他常常以此引以为荣。其实他记姓名的方法很简单,如果他没听清
因为人一生之中会发生很多事情,有想要记住的人和事。也有埋葬在心底的事,想念是人们经常做的事。十年前,发个脾气,牛都拉不回来,十年后,生个气,转眼就觉得没必要,时间渐渐磨去了年少轻狂,也渐渐沉淀了冷暖自知,十年前,连多愁善感都要渲染得惊天动地 ,十年后,越痛,越不动声色,越苦,越保持沉默 ,十年前,我们揣着糊涂装明白,十年后,我们揣着明白装糊涂,成长,就是将你的一切,都变成心静如水,将一切情绪调整到无声模式!放弃不值得的一切……
____致不再年轻的我们…
说明这个是你在意在乎的爱人,只有这样才会记住她的一举一动,说的每句话,一起做的每件事情,甚至天天想见到她,跟她说说话,想念一个人是很开心的事情,既然这么在乎就用行动来证明,没必要遮遮掩掩自己的真心
就是想念一个人,和那个人一起做的一件事情,估计是喜欢那个人。
有喜欢的人了,开始关注他生活的点滴,开始知道想念的感觉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