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退耕还林以后耕地的性质发生了改变
退耕还林的土地,不能确权为土地面积。只能确权为林地。
具体问下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