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愿给我汇款,现在又要要回,这样能起诉我吗

2025-04-28 06: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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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在恋爱中一方给予另外一方较大价值的物品,因为感情破裂,一般情况下法律是允许收回的.

所以在你所说的情况中一般情况下需要反还4000元.

至于你所说的对方通过汇款的帐号查到你的身份,住址等等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查不到的,但是鉴于对方如果有什么朋友在银行工作,私下帮忙查询也是有可能,但是一般只能查到开户银行.

至于手机电话清单的调取必须是本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营业厅去办理,否则是拿不到通话记录清单的.

有问题可以继续联系我.

回答2:

简单的说一下,这是属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现在钱已经转移给你了,他无法定的理由无法主张要求撤销赠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