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司法考试题

2025-04-30 20: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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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是指行政法律、法规的法律性文件的颁布,而市政府的通告是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作出的行政决定,因此是具体行政行为。
2、被告是市政府,因为该行政行为是由市政府直接作出的,而且市工商局、卫生局等的行政行为是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做出的,其行政关系上也隶书于市政府。
3、此案乙丙丁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公民或单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颁发定点屠宰场标志牌属于行政许可,工商局,卫生局可以据此吊销乙丙丁的执照与许可证,因为乙丙丁未获得定点屠宰的行政许可,因此无权进行相应的营业活动。(第4小题不怎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