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你要了解现在案子具体到什么阶段了。一般得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判决的情况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关键是执行内容是什么,是财产还是行为。另外,法院是这样,你不催他,他就不上心,天天去都未必给你做好。所以,如果想好结果,必须用心尽力。
采取了财产保权省去了你查找他的财产的状况的步骤…当然采取保全可以保证他不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