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凭证时,如果一张凭证不够填完分录,则在第一张凭证末行择要栏上写上'转次页',数字栏借贷方分别合计.在第二张凭证首行择要栏上写上'承前页',数字栏填第一张凭证借贷方合计数.然后继续填后面的分录.求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