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期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计算公式的问题

2024-12-04 05: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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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拓展资料: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企业发生坏账,造成坏账损失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企业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如超过3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由于市场经济的极大的不确定性,企业的应收账款很可能最终不能够全部收回,即可能发生部分或者全部的坏账。所谓坏账,是指不能够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认为如果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以其剩余财产、遗产抵偿后仍然不能够收回的部分;欠账时间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都可以确认为坏账。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坏账,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即平时并不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进行预计,而只是到坏账实际发生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已取消这种核算方法)。

参考资料:

坏账—百度百科



回答2:

计提坏账准备金是通过“坏账准备”账户进行核算的,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应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其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在提取坏账准备时,应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贷记“坏账准备”。
①如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贷记“坏账准备”。
②如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作相反会计分录,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
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处理,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账户。
3、已确认坏账损失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收账款”等账户。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2-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回答3: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拓展资料: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企业发生坏账,造成坏账损失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企业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如超过3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由于市场经济的极大的不确定性,企业的应收账款很可能最终不能够全部收回,即可能发生部分或者全部的坏账。所谓坏账,是指不能够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认为如果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以其剩余财产、遗产抵偿后仍然不能够收回的部分;欠账时间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都可以确认为坏账。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坏账,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即平时并不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进行预计,而只是到坏账实际发生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已取消这种核算方法)。

参考资料:

坏账—百度百科



回答4:

坏账准备借方发生额一是提多了冲减,二是发生了坏账,有了坏账就会减少计提的坏账准备,所以当期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余额,借方余额可理解为坏账准备不但没有还欠着了,要加上。已经确认为坏账金额了为何还要纳入到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里呢?不是纳入是冲减,“准备”可认为是我拿出这些钱来准备发生坏账,真发生了,准备可不就是减少了呗。

回答5: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