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对方不同意处理结果,交警队什么时候应该放车

2024-11-01 02: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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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五日内需要告知当事人提车。事故认定后五日内放车,如果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或申请复核,五日内对方不保全,就可以提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送达的情况下,扣留机动车的时间不应高于5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公安部门会给对方下达调解终结书或要求对方在几日内应向法院起诉财产保全的通知书,期满如法院未采取保全措施,事故部门应无条件放行扣押车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扣车是因为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即必须不再扣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回答2: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五日内需要告知当事人提车。事故认定后五日内放车,如果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或申请复核,五日内对方不保全,就可以提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送达的情况下,扣留机动车的时间不应高于5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公安部门会给对方下达调解终结书或要求对方在几日内应向法院起诉财产保全的通知书,期满如法院未采取保全措施,事故部门应无条件放行扣押车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

回答3:

下达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队的工作就结束了。对方对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提出复议,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也照样生效,但不服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定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正常来说,不管对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服与不服,拿到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除非在这3个工作日内对方想法院提出保全你的车辆,法院也批准了,那就不能放车了,如果3个工作日内没提出保全你的车,或者提出了法院没批准,那么交警就应该放车。

回答4:

最迟认定书出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