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五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件以及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
第六条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提交经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二)购买二手房:提交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三)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提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四)在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交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五)在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交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书、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六)大修自住住房: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第七条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同一笔购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之和或申请提前还款的本金,有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优先予以偿还。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于偿还同一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只需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件;用于提前偿还同一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的,还应提交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或还款凭证)。
(二)用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交购房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明细单或住房贷款信息证明。用于提前偿还上述贷款本金的,提交购房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或还款凭证)或住房贷款信息证明。
第八条 职工在省外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交第六、七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或配偶在购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第九条 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管委会或管理中心规定的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支出。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申请时提交市、县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后,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休、退休:提交离(退)休证或相关部门的离(退)休批准文件。
(二)出境定居:提交出境定居证明,如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已注销的,由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或身份证注销证明。
(三)调离本省:提交相关工作调动证明。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交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遗赠等公证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继承或遗赠的判断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小的,申请人可直接提取,不需提交公证证明,具体标准由各管理中心确定,并向省厅备案。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属于外地户口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暂住证)和职工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属于本地户口的,原则上应连续满两年未重新就业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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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拔掉AC适配器,让本本持续开机直到电量耗尽,电池放电完毕会自动关机,然后接上AC适配器充电就可以了。 笔记本电池是易耗品。笔记本最好同时插着电池和电源使用,电池是必须要插着的,不然容易烧主板,突然断电也容易损坏硬盘和数据,我曾是专业笔记本维修的,低级错误我都犯过。听我的没错,这种问题我碰得多了。而且电池单独放出问题的也有,因为电池会有自耗电,当低于一定电压,电池芯片就会锁死,这是为了安全考虑,电池也就报废了。锂电电池发热就比较危险了,需要查找原因,以免爆炸。你完全放一次电,寿命就短一次,总的估计在500次左右。 解决方法一:用软件方法刷新电池。 IBM笔记本提供了一个“Battery MaxiMiser and Power Management”软件,通过这个软件我们可以对电池容量显示不正确以及续航时间减短有不错的解决办法。运行这个软件,电脑会根据电池的状态自动对电 池进行校对以及放电,当程序结束以后可以发现电池的实际容量和设计容量的差距会变小(但还是存在)。 解决方法二:用固件的方法刷新电池。 有的本本厂商将电池矫正程序嵌入了BIOS固件中(如ASUS),我们只要在开机的时候进入BIOS执行电池纠正程序就可以了。 解决方法三:更换电芯或深度放电。 如果电池是由于电芯老化出现问题的话,我们只能采取更换电芯或深度放电的方法进行解决了,但这些行为都可能会导致电池出现损坏或是无法使用的情况,所以在动手之前切记小心。 电池是一种“易耗品”,电池的损耗程度取决于你使用电池时所进行的操作的正确性,操作方式,操作频率,工作环境温度,库存时间(对未使用过的电池)等因数。 1.电池的充放电次数直接关系到电池寿命,一般锂电池的充放电次数只有400~600次左右,改进型的产品也不过800多次,每充一次电池就向使用的终点 前进了一步。(当对85%以下电量的电池进行充电,将被记录并增加一次充电次数。)为此,当电池电压大于电池管理程序中所设定的充电起始值96%,而且你 当前所处场所有220V交流电源时,应尽量使用交流电源,尽量减少电池的充电次数,以延长电池的寿命。此时电池不必从机器上移开,因为开机时不会对电量大 于96%的电池进行充电。不过即使这样,如果你是长期使用交流电源而极少使用电池时,建议还是将电池从机器上移开来比较好,因为笔记本长时间运行时产生的 热量会对电池造成一定的伤害。 2.当电量为3~5%时,应及时给电池充电,否则电池的自放电现象会造成过放电而损害电池,充电时机器可以处关机,挂起等任何状态,也可以边充边用。充电 必须一次充满,否则会损害电池。如充电时机器处关机或休眠状态,当充电至3~4小时后绿色电源状态指示灯不再跳动时,此时电量已达100%,应及时拔除交 流电源插头以防对电池造成过充电而伤害电池。如充电时机器处等待,挂起或边充边用状态,则当充电至3~4小时后绿色电源状态指示灯不再跳动时,电池会自动 退出充电状态。充电过程中会先进行快速充电,这时电源状态指示灯呈黄色(常亮),充至某一定值后转入涓细电流慢充,这时电源状态指示灯的颜色变得闪动的绿 色;一直充满100%之后,就变成绿色(常亮)了。锂电池的充电过程是恒压方式,开始充电不久即电压即会稳定下来,而电流则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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