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你说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是存在的,并且,你那么做也是对的,税务局的做法也没错.
针对你说的问题,《流动负债》中有介绍。 处理方法是这样的:
假如说,你本期销项税100,留抵100,税务局要求你税负要达到要求,让你交300,你的会计分录这么写: 借:XXX(资产或费用)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200( 200-100,仍有100的留抵)
贷:XXX(资产或负债)
交300时,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300
贷:现金 300
注意,这里的三级明细是-已交税金300,它表示你本月多交的税金,下个月可以抵扣掉。切记切记。
纳税申报表如实填写,没问题的。
既然有留抵税金,就不用交税。税务局的这种要求不对。
你的报表应该和你的帐目是一样的,报表是由帐目誊抄过来的。
补交税款你没有做销售吗?
你把增值税主表仔细看看(税款缴纳这一块),你应该可以看出来要怎么做,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