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你入职表上所注明的一些内容违反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从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应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规避。你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队投诉。
这种情况无论用人单位如何注明,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过了试用期后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离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单位无权强行留住你,如果你没有提前通知企业,要赔偿一个月的薪酬给用人单位。
到时候后离职去劳动局举报,这是给你留下他违法记录了,求曝光企业避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