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产储量储备包含前苏联国家矿产储量委员会和乌克兰的国家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通过的矿产地及其矿段的储量,迸一步细分为:
1)生产的井工矿和露天矿(a组);
2)在建的井工矿和露天矿(b组);
3)井工矿和露天矿a组的备采矿段(standby sites);
4)井工矿和露天矿b组的备采矿段(standby sites)。
国家矿产地储备中的储量包括前苏联国家储量管理委员会和乌克兰国家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通过的矿产地或矿段的储量,迸一步划分为:
1)已勘探矿段;
2)有勘查远景的矿段;
3)生产矿山附近尚未设置矿业权的矿段;
4)关闭的矿山或工作面。
在煤炭储量分类套改过程中,设计矿块及其轮廓、数量、设计参数和煤质指标不做修订。而采用国家储量平衡表列出的数据参数。
已经核算的储量的商业价值(平衡表的属性)无需修订。根据前苏联的分类体系(1981)已经核算储量被评价为表内储量,套改时还归为表内储量;被作为表外储量评价的仍归为表外储量。条件限制性平衡表内储量和商业价值未定性储量不按照此原则划分。
例外的情况包括:未设置矿业权区域内表内和表外储量,被认为开发不合理的,已关闭矿山的储量,以及根据新的分类体系归为商业价值未定性储量。
表2.3列出了煤炭资源储量类别从前苏联分类体系USSR(1981)套改为乌克兰分类体系(符合UNFG-1997原则)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