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贴出通知,根据新的《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溧水区维修基金从原来的50元/平方米,调整到120元/平方米,与南京市保持统一。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六条清楚地规定:“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存维修资金。业主未交存的,应当按照房屋买受时交存标准一次性补交。”
扩展资料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南京小区维修基金"涨价" 两份政策让业主蒙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