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的房地产经纪人。
按这里的行规,民宅租赁(3000元以下的)需要客户交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代理费。
公寓租赁(3000元以上的)需要业主承担一个月的代理费.
但这是弹性的。比如,某个楼盘或者某个商铺的房子很贵,几千甚至上万,但是人家的房源紧俏,一有房子立刻就被人租走了,所以,业主肯定是不交代理费的(他自己能租,干吗找中介呀),所以中介找到这样的房子很难也很有价格,只能收客户的钱了,就算你不租,别的客户还巴不得要这的房子,多一个月的代理费算什么.
比如有的房子定性在民宅与公寓之间,中介可以向房主要钱,也可以向客户要,也可以两边都要,谁愿意给,那就谁交了.不排除有的房主给一个月的,客户也给一个月的,那中介就赚了呗.
但是,你想,羊毛出在羊身上,本来业主想租2000元一个月的房子,业主一想,需要交中介费一个月啊,他就说,租2200元/月。结果你看上房了,你租了,中介不朝你要中介费了,业主给了他两千二.
或者说,本来2000元的房子,中介说,我不朝房主要钱,我要客户一个月的,希望房主便宜点,房主一想也是,那就1900租给客户吧.结果就是你1900租了房,你交给了中介1900的中介费.
这两种你觉得哪个合适啊,其实都差不多吧.
也许你不在北京,可能中介费到不了这么高,有的外省市的中介费甚至才百十来块钱呢。我说的这些是按照北京的中介行业。
以中介来说,
它双方都收费.
房主出介绍费,你出中介费,不过要是你自己愿意的话,可以和房主私下谈,中介费不就省了?
当然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