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造公司印章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仿造公司印章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2025-04-29 07: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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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2款),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竟、专用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造上述单位公文、证件的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所谓"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如行为人根本就不知道所承制的印章是他人无权要求制作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取得某种利益,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是为了实施其他犯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说 明]

一、若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则不构成本罪。

二、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三、本罪在客观上仅表现为伪造,即制作假的印章。

四、注意本罪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章罪的不同,关键是看印章的主体性质。量刑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