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造的汽车能上路吗

2025-04-29 0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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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相关法令规定 没满足相关条件是不能上路的
按以下的办法规定 你重点看第十三条第5和第6条的规定 你参考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资料。
第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接受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提交的资料,检验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时限内,决定准予或者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条 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第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 (三)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 (四)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五)机动车获得方式; (六)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七)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名称、编号;
(八)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九)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十)注册登记的日期;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提交的资料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
(五)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或者套用国产车目录的;(六)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
(七)机动车为右置方向盘或者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
(八)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属于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组装的; (九)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按 机械车辆管理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现有机械车辆进行改造,要以改善技术性能和提高生产效率为目的,应组织专人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提出可行性实施方案,经处审批后组织实施,严禁乱拆、乱改。车辆的改造,还必须经地方有关车管部门批准。第四

十九条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的机械车辆应当报废。1、国家已明文规定的淘汰产品;2、技术性能低劣,经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安全生产的;3、产品严重损坏,大修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4、机械车辆老化,耗能高,效率低,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目前我国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有在公安机关对该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其中,注册登记是指机动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初次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是机动车合法上路的前提条件,若不做相关登记,则不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更不受法律承认与保护,还需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辆,需临时上路行驶,怎么办?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辆,需临时上路行驶”是指:销售商、购买人将机动车从厂家或者汽车销售点上路行驶到目

的地的中间阶段,也就是在申请登记之前确需上路行驶的某种情况。我国法律对于此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辆,确需临时上路的,必须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由公安机关发放,是对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又确需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实行的特殊管理,也是整个车牌证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临时通行牌证仅用于机动车运输、移动等目的,且具有临时性,不能代替机动车牌号。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悬挂机动车号牌,专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号牌;
(2)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经车辆安全检验部门对机动车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车况良好的合格标志;
(3)保险标志,是指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由保险部门核发的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后,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记载的车辆类别、车主名称、名称及相关数据相一致的,并配有该车照片的合法证明。

希望以上的法令法规 对你的疑问有法律依据解释 最终解释权归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年纪大了 打字找相关规定解答比较慢 希望回复后给个赞 让我高兴下

回答2:

目前不行。因为上牌照时要很多证明,如汽车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等很多资料,手工打造目前上不了牌照,但是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跑跑还是可以的,只要别被交警逮着就行了。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如果你有汽车安全生产资质,能通过国家设计定型检测、生产定型检测,进入国家机动车销售名录,办理完牌照手续取得行驶证的另说

回答4:

你有汽车安全生产资质吗?如果没有,那么你造的汽车办理不了任何手续所以按照规定是不能上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