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很多网友对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有疑问,今天就由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符合法定意义上的所有的交通事故案件都应当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的交通事故案件,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的期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一般而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方逃逸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海交通事故找律师http://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方逃逸,案件尚未侦破但受害方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因交通事故出现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查清事故事实的,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5、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不明但其他事实基本清楚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一般情况下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由交通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那么在结果出来之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期限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