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和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制度。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意味着现在可以直接在异地换、补领身份证,不用像以往一样,先申请临时身份证再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对于发放时间,公安机关会自公民提交申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今后对所有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处理,并录入不诚信人员黑名单;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群众丢失、被盗的身份证,尽可能减少丢失、被盗证件流散社会,严防被不法分子冒用,同时按规定发还、销毁证件并做好登记。
相信这个身份证异地办理政策,一定可以给外地生活的小伙伴们带来更多便利,棒棒哒。
应该根据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及当事人的其他条件来判断:
1、如果当事人是省内身份证异地换领的,或者户籍地是属于江苏(常熟)的异地身份证受理试点省市之一(如:安徽籍等);
2、在符合其他条件(如:在当地就业、就学等)的前提下,是可以在异地受理点,凭本人的居住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原来的身份证原件换领身份证的;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异地受理点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现在多数地区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但因各地执行进度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山西、甘肃、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已于2016年开始实施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身份证可以异地补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