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50000元五年了。欠条五年前打的。法律上还有效吗

别人欠我50000元五年了。欠条五年前打的。法律上还有效吗
2025-03-04 15: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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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追要债权,不受时间限制;如果规定了还款期限,至期限届满3年,债权人没有主张债权的,就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