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存在两个问题:1、执行人员必须出示证件,只有出示证件,才能表明是在执行公务;否则不能认定妨碍公务或者抗拒执行。2、如果已经判刑,显然法院认定妨碍公务或者抗拒执行证据充足。二者存在矛盾。如果真的没有出示证件,无法确认是在执行公务,那法院的判决有问题,建议走申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