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销货折让、退货、非常损失(不含自然灾害造成的)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厂房建设)、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