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蓝牌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0千克。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注意事项: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下列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总长度未超过20米且车货总质量、轴荷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标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属于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件运输的,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蓝牌货车属于二轴车,二轴车限重18吨,只要车货总重不超过18吨就能上高速。比如车皮重4吨,那么能拉不超14吨,但高速上碰交警会罚款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