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人的人,首先要承担行政处罚,其次可能要根据你的伤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根据你的伤情结论(比如鉴定为轻伤以上),则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3)《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觉得你这个样子似乎是一种挑逗吧,在法律上他负的法律责任会轻很多,你的行为有点像是自己找打,你可以报警,叫他带你去医院检查,叫他赔偿,但是在警察问你的时候千万别说你上面说的心理想法,那样他就可以少陪你不少钱了。
可以,一般是你要向他道歉,他要向你付医药费等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
最好不要用这种办法 万一真要弄出什么事就不好了 如果你这样做的话可以要求他赔偿!!
直接给你打死就尴尬了 你这种人就是皮痒找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