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2025-02-26 17:03:0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有的法院搞统一立案。立案庭的书记员大致可以分为立案组(立案、咨询等)、送达组(给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手续)、记录组(参与庭审记录,打字)。
总的来说,书记员干的的确就是最基础最繁杂的工作。跑腿、打字是常事。
要想有较大发展空间,无疑的,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是唯一途径。

回答2:

法院的书记员有两类,一类是参加公务员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审查后进入法院工作的,具有公务员身份。另一类是法院因缺少人员,向社会上招聘的书记员,主要从事庭审记录工作,也称速录员,这一类属合同制人员,不占法院的编制,前者占法院的编制,如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过关的,今后有机会成为审判员,也就是社会上所说的法官。

回答3:

基本上是一些琐碎的事物,如送达法律文书,开庭时对庭审进行记录,或者随法官一起去调查取证。
如果没有考取司法资格证书的话,是永远不能担任法官的职务的,最多只能在其他行政事务科室如法警,或者财务等部门进行交流了。

回答4:

fjcqh4480733回答的较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