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条、焊剂烘干作业指导书
1、目的:指导焊接材料烘干作业,控制的焊接质量,保证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
2、适用范围:各种焊条、焊丝、焊剂的烘干作业。
3、职责:
3.1焊接材料的烘干作业由焊接质量控制责任工程师主控。
3.2材料设备处为焊接一、二级库的主管部门,焊材二级库保管负责焊接材料的烘干,保存相关记录。
3.3质量技术处及各级质量检验员为焊接材料烘干作业的检查人员,发现问题有独立处置权利。
3.4项目部提前一天将焊材烘干计划申报到二级焊材库。
4、操作要求
4.1二级库凭项目部开具的领料单到一级库领用焊材,并在其“压力管道受压元件材料领用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其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两天的用量,并应立即送入烘烤箱进行烘烤,不同类型的焊条原则上应分别进行烘烤。
4.2焊材烘烤时应从100℃以下缓慢升温,保温后随炉缓冷,禁止突然放入高温炉或快速升温,以及从高温中突然取出冷却。
4.3 酸性焊条的烘干温度为100-150℃,保温1-2小时,缓慢冷却100 ℃然后转入保温烘箱进行保温,随用随取;碱性焊条烘干温度为350-400℃,保温2小时,缓冷到100℃,然后转入保温箱内进行保温,随用随取。常用焊条、焊剂烘干规范见下表。
常用焊条、焊剂烘干规范
焊材牌号 烘干温度及时间 保温温度
J422 150℃×1h 100-150℃
J427
J507 350-400℃×2h 100-150℃
A102 A132 A022 A302 A312 150℃×1h 100-150℃
HJ431 250℃×2h 100-150℃
HJ107 300℃×2h 100-150℃
4.4 保温烘箱为常开烘箱(不断电),要求温度保持在80-100℃之间。
4.5 烘干箱和保温箱内的焊条应有表明其牌号、规格和批号的有效标记。
4.6焊材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规定,每天应认真填写在“焊接材料烘烤记录”。详细记录当天进炉烘烤焊接材料的牌号、规格及批号、质保单号、烘烤数量、进炉时间、升温时间、烘干时间、保温时间。
5 焊接材料的领发和回收
5.1焊工领用焊材时,焊接材料管理员应填写“焊接材料发放回收记录”,记录当天发放焊接材料的牌号、规格及批号以及领用人姓名、领用时间、数量、用在何种产品的何种部位,多余焊条如何处置等详细情况,领料人应检查所领实物是否与记录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
5.2每位焊工每次的领用焊条量一般不超过30根为宜;焊丝每次的领用量为一盘;焊剂领用量每次以10kg为宜.焊剂领用时须装入带盖无锈的铁桶内。
5.3焊材库管理员应做到帐物相符,领用焊材可以追踪,焊工每天下班后,必须上交用剩余的焊材和焊条头,保管员必须清点用剩的焊条和焊条头,做到收发一致,并作好记录。回收的焊条必须表面清洁,可确认牌号、材质,对于表面肮脏,不能确认牌号、材质的焊条一律作报废处理,退回的焊条头长度必须小于50毫米.
5.4 回收的焊条应由保管员做好标记(每次退回用锯条划一条划痕),并重新烘烤,焊条重新烘烤后原则上可再使用一次,下次使用时应首先发放,第三次烘烤的焊条不得用于压力容器焊接;回收的焊剂应去除渣壳、杂质,重新烘烤后与新焊剂1:3混匀使用。
5.5 所有烘箱门必须随手关紧,非焊材库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焊材库。
5.6焊工从焊材库领取的焊条,应立即装入保温筒并加盖,使用时随用随取,不得将焊条拿在手中或放置在保温筒外。
5.7 焊工不得自行保管焊材,焊工之间不得随意串换所领焊材,下班时应回收剩余焊材。
6、记录
JZ17-1 焊接材料烘干记录
JZ17-2压力管道受压元件材料领用统计表
JZ17-3焊接材料发放回收记录
焊接材料烘干记录 JZ17-1
牌号 规格/批号 质保单号 数量 进炉时间 升温时间/温度 烘干时间/温度 保温时间/温度 记录人
压力管道受压元件材料领用统计表 JZ17-2
牌号 规格/批号 数量 时间 用途 保管员
焊接材料发放回收记录 JZ17-3
牌号 规格/批号 领用数量 时间 用途 领用人 回收数量/处置办法 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