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如经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朝向变化,以及合同约定的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决定。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露台问题:你可在签约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诉请变更权。但请考虑以下因素:1.签约时是否对此提出异议。2.其设计的不安全是假想的还是实际的。3.施工前还是施工后。4.如已施工完毕是否影响吡连房屋。因此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