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用刀把别人捅成重伤、轻伤各一人。请问应该赔偿多少钱为最少。若不赔偿能坐几年啊?谢谢

2025-02-26 09: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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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赔偿问题,只能告诉你赔偿的项目,无法在没有看到证据材料的情况下算出赔多少钱:
侵害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方的的医疗费、误工费(须有工作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证明误工多少天,少开多少工资)、因就医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如果有的话,须有医院的诊断或建议)、营养费(须有医疗机构的建议);如造成伤残的,还要赔偿伤残赔偿金(鉴定后按等级计算)、残疾器具费、康复治疗费、被抚养人(如有)生活费。具体计算很烦琐,你须找律师当面咨询计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支持被害人一方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