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材料到什么部门办理?

2024-11-29 2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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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办理营业执照增项,应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办理变更。

二、办理营业执照增项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扩展资料:

营业执照变更程序

一、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要材料:

1、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

1、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2、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 300元。

3、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 50元。

4 、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100元。

5 、“三改”企业变更登记费 50元。[备注: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部份按规定标准收取 企业 国家计委计价费(1998)1077号]

6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 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增加部分按0.8‰收,超过1千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

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企业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特级计价格〔1999〕1707号、云价费发(1999)368号

7 、补证换照费 50元。

8 、领取执照副本费 10元。

9 、企业年度检验费 50元(本年度内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再收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回答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项非常简单,如果需要增加的经营项目是一般经营,则直接变更即可,如果有许可经营项目,则需要提供许可证。
  
  变更经营范围流程: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如果是有限公司,则相对手续多些。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回答3:

属于变更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变更登记表、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前往当地工商部门或有关办证中心的工商窗口办理,你也可以委托本律师为你们提供专业代理服务。

回答4: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