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踩踏事故频繁发生,我以为,首要和重要的责任应在学校,学校难逃其咎。首先,这是学校的管理有重大失责。其次,作为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等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亦有不可推卸之责。再次,一定要追究事发时任课老师和值班老师的责任。想想那一条条多么鲜活的生命,那一张张多么青春的笑脸!再不能发生这样的“低级校园安全事故”了,再不能仅仅追究一般的领导责任了,学生踩踏学校有责!
计划生育啊
很悲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