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17岁.因打架致对方重伤进了看守所.但是他本身有肾结石.请问能办理取保候

2025-04-29 20: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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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