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但是不幸的是,物权法并未有明确规定投诉部门,房管规划环保等多个部门都可能会有涉及,您可以都试试看,如果实在无法解决,而且对方的住改商影响了您的日常生活,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部门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