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四个月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去劳动局投诉能获得什么赔偿?

2025-04-26 17: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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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工资” 和 “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工资”是劳动所得 “赔偿”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产生了对劳动者个人的身体伤害 应该得到的补偿 二者界限十分清楚

回答3:

去劳动局投诉你得不到赔偿,公司会有罚款以及名誉损失,去法院的话公司会赔偿你相应的费用。

回答4:

让公司和你签合同,把应该缴纳的社保补齐

回答5:

你这,,,为什么不签合同,你这白打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