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开的备用信用证贴现后,再返给开证人一定比例的贴现款后,剩下的贴现款项就全部归接证方的收益人了。

2025-04-13 01: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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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首先,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包括备用信用证),因此,受益人要想解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必须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包括备用信用证需要受益人提交的文件或证明)。由此可知,在受益人没有满足信用证规定的情况下,受益人是没有收款的绝对把握。换句话说就是,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或证明或文件不满足信用证的规定,那么,受益人是得不到开证行付款的。况且,信用证不是票据,本身没有“贴现”这个属性——只有远期承兑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经过开证行的承兑,即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该经过开证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才能够贴现——因为该汇票属于标准的票据,有贴现的属性。
2、知道上述概念,后面的问题是否没有必要再解答了?——基础都不存在,空中楼阁可能存在吗?
3、如果了解信用证的知识,这类所谓的利用备用信用证融资的这种骗局就不会去理会——基础都没有,流程更是荒诞离奇——其实,正如老百姓都常说的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记住这句话,那么,什么骗局都不攻自破了!

回答2:

跟单信用证才叫贴现
备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所以不能搞混
备用信用证可以分为可融资的备用证和非融资的备用证
看你上面的描述,如果你这样用备用证来套现的行为很容易被开证申请人所利用,还会涉及到骗贷的风险
在完全不了解备用信用证的操作和作用的基础上,请不要冒这个风险
也不会有银行机构愿意为你提供融资的
以上是善意提醒,以防你鸡飞蛋打,被人利用,望谨慎
希望回答对您有有帮助

回答3:

不要误导了别人,备用证和商业证不一样的,备用证本来就是为了融资而设立的,是开证方作为接收方(受益人)而做出的融资担保,开立方和贷款银行本身就不存在直接关系,是接收银行贷款给企业本身,不是开立银行付款给企业。贷款企业才与银行产生关系,又不是贸易,何来见单据付款?企业何来要求开立银行付款?还有一点,国内的银行要求国际开的备用证是无条件托收,就是不需要任何条件的款项托收,何来掉馅饼?就是贷款企业还不上款,接收银行直接问开立银行无条件托收,至于开证人如何还钱给开证银行是开证人和开证行之间的债务,和受益人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