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zhǎng)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1、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
2、2007年8月,无锡市在中国率先实行河长制,由各级党政负责人分别担任64条河道的河长,加强污染物源头治理,负责督办河道水质改善工作。
扩展资料:
1、在水利管理上,河长,是指负责督办河流管理工作的人,这种管理体制称“河长制”。在中国,一般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主要督办的是水环境问题。
2、“河长”不是目前行政序列中的官职,有人只是把它视作握有实权者挂的一个“虚衔”,因而“河长制”能否收到实效,关键要看是否有人因任上不力而被问责。
3、“河长制”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对环境保护的职能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的审视。
4、“河长制”提出了全市河道治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措施,并在九大行政板块中形成你追我赶的竞赛氛围,树立了“上下游共同治理”、“标本兼治”的科学态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河长 百度百科_河长制
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通过河长制,让本来无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中国水危机严峻的当下,催生河清水绿的可行制度。
作用:
传达地方政府重视环保、强化责任的鲜明态度。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但从实践来看,许多地方政府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打了折扣。推行“河长制”,表明环保问责不再是空头口号。
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执政能力。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环保,有利于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保护环境,方便各级地方领导直接进行环保决策和管理。
水质达标攻坚战全面打响,河流断面水质明显改善。以无锡为例,全面覆盖无锡行政区划的79个考核断面达标率从“河长制”实施之初的53.2%上升至2008年3月的71.1%,可谓“河长上岗,水质变样”。
“河长(zhǎng)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